各学院:
为深入挖掘学生在学术科技创新中的典型人才,大力弘扬求是、拓新的科学精神,积极营造热爱科学、崇尚真理的育人氛围,着力推进素质教育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经校团委和研究生院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校生“学术科技之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
二、评选时间
2022年11月01日—12月01日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学习态度端正、勤奋刻苦,具有勤于钻研、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,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,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在本学院的学生群体中有一定的代表性;
(二)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和竞赛,如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“创青春”大学生创业大赛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创新创业大赛、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“创新、创意及创业”挑战赛、“认证杯”数学中国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并获得表彰奖励;
(三)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或成果(已见刊为准);有技术成果或获得发明专利(以获得证书为准);主持或参与专业课题的研究。
四、活动流程
(一)学院评选(11月1日—11月8日):各学院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活动的宣传动员,接受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,并择优推荐候选人参加校级评选,推荐候选人名额(见附件3),所推荐人选必须在本单位内。
(二)学校评选(11月9日—11月18日):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终审,确定校级“学术科技之星”获得者,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。
(三)后续宣传(11月20日—12月4日):学校以表彰大会、线上宣传、广播、展板展示及摆点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对“学术科技之星”获得者进行表彰宣传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单位要充分认识“学术科技之星”评选活动对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、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意义,努力发现、挖掘和培育学术科技创新人才,按照活动的时间安排做好各项申报推荐工作,学院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,不得弄虚作假,一经查处,将取消其参选资格。
(二)校级评选参选者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事迹材料(见附件1)。申报表填写要求准确规范,不随意改动表格。事迹材料要求主要体现参选者在学术科技工作中的表现、成绩以及经验,字数在1500字左右。
(三)请各学院在11月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申报表、汇总表(见附件)以及个人荣誉、成果支撑材料集中报送至校团委创新创业部(若水轩305团委办公室)。所有报送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,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团委创新创业部邮箱(2323243121@qq.com),逾期视为弃权。
附件:
2.2022年大学生“学术科技之星”评选申报汇总表.docx
共青团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研究生院
2022年10月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