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共青团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

关于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基层团总支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团委发布时间:2024-01-15浏览次数:10


各学院团总支:

根据团中央组织部印发的《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》要求,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基层团总支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述职对象

各学院团总支负责人进行书面述职。

二、述职内容

1.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。

2.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。

3.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。

4.团学组织自身建设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述职报告全文控制在2000字以内,要紧扣上述四项重点内容,逐一梳理分析,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篇幅不得少于1/3,注重用数据、事实说话,防止只讲成绩、不讲问题,避免面面俱到、泛泛而谈。

2.各学院团总支于1月19日下午17:30前,将述职报告(word版)发送至邮箱313183163@qq.com。

3.校团委根据述职报告内容,结合平时掌握、调研了解、实地考核等进行全面研判,对述职对象进行综合评价。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,及时梳理短板弱项,整改落实情况将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青团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月14日